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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财神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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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日,《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施行,在规定的区域,不论是重要节日、结婚庆典、重大活动,还是民间的“开门鞭”、“财神节”都一律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8月19日(农历七月二十二)是民间传统节日“财神节”。期间,各区市*府将组织社区、街道、志愿者等各阶层力量采取分片包干、分级管控,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元顶格处罚,并予以媒体曝光。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区域内,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二)崂山区、城阳区、*岛区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人民*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区(市)人民*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对民用机场净空区域等特殊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市行*区域内,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市)人民*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前款所列场所,区(市)人民*府应当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第四条本市行*区域内,禁止制作烟花爆竹。

第五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第六条因重大公共节日、庆典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第七条市、区(市)人民*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广播电视、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府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居民、村民、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

第九条市、区(市)人民*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府,应当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本行业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办法由市人民*府制定并公布。

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单位在承办宴席、典礼时,对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重污染天气由市人民*府依据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的预警报告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对违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相关行*执法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被弃置的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组织销毁、处置。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处罚,依照相对集中行*处罚权或者综合行*执法的有关规定,由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年1月6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废止。

责任追究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2.对非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相关行*执法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3.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即墨应急管理发布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财神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有利于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其危害也很明显。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高发、多发,造成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建设安全、宜居、幸福的新即墨,逐步实现全区烟花爆竹“零燃放”,我们倡议:

一、请依法燃放。广大市民朋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选择正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二、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因此,在燃放之前,请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按照正确方法燃放。燃放鞭炮要远离易燃可燃物,要在空旷的地带燃放。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三、请文明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及时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为安全护航,为健康加码,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财神节。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顺口溜

财神节,放鞭炮,安全燃放谨记牢。

烟花关系你我他,文明燃放靠大家。

禁放规定牢记心,平安墨城大家创。

重点单位要远离,防范事故责任大。

流动摊贩不合法,专营销售看执照。

种类规格要选好,超标伪劣不能要。

专业产品莫购买,引发事故不得了。

燃放之前看说明,方法正确最重要。

杂草丛林不能放,造成火灾可不好。

放时千万莫靠近,点燃鞭炮赶紧跑。

旁观烟花需远离,烟花尘埃眼中飘。

小孩子,放鞭炮,家人监护不能少。

报警早,损失少,火警要记牢。

安详舒适过大节,千家万户齐欢笑。

胶州公安发布

届时,胶州市公安局将部署警力,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值守,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顶格处罚,确保财神节期间我市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

莱西公安发布

莱西公安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时刻谨记烟花爆竹“禁放令”

大家一起行动

共创文明城市

莱西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以深圳路与G交界处为起点,沿G顺时针方向→苏州路→上海东路与苏州路交界沿洙河→威海支路→G→滨河东路→南京南路→龙口东路→深圳路。

禁放区域外不得燃放的场所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5、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6、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8、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9、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10、市人民*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1、禁放区域及场所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

2、禁放区域及场所外,禁止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3、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以公告预警信息为准。

违反禁放规定的处罚

对违反以上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声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声,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劝阻或者拨打举报电话向公安局、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禁放工作,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享蓝天白云,欢度祥和。

(部分信息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即墨应急管理等)

供稿

青公宣

原标题:《

青岛人“财神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最高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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